中国监狱学刊

基础理论

  • 中国监狱的知识话语问题

    郭明;

    自近代以来,“知识”已经成为刑罚制度赖以正常运行所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之一。然而,由于所属“权力与知识”的制度环境不同,中外监狱行刑及其管理过程中的知识及其话语应用,实际呈现了投入和产出关系及其效能显著不同的生产与消费特征。以当下中国监狱界由不同主体生产与消费的三种监狱知识话语现象为根据,通过分析其类型特征、相互关系及其主要问题,提出基于法治化和专业化建设的整合方法,其主要目的在于揭示当下中国监狱知识话语应用不公正和效率低下的现状及其成因,并为合理地重构监狱知识话语所需公正和有效的制度应用环境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设思路。

    2022年02期 v.37;No.221 5-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1K]
  • 监狱法治建设指数体系建构及前瞻思考

    陈振华;李建淼;金利军;

    监狱推行法治建设指数,既是监狱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确保法治生命线的行刑价值实现的重要内容。监狱法治建设指数体系的建构包括明确总体目标、建构原则、指数内容、指标类别、评估主体、评估程序以及测算方法等内容,并需要不断发展完善才能建构起完整的监狱法治建设指数体系。监狱法治建设指数推进需注重策略,由易及难推行,争取政策支持,开展立法化探索,将全部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2022年02期 v.37;No.221 1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K]
  • 精神分析视角下涉黑涉恶罪犯犯罪行为分析及改造对策

    陈宝利;杨振书;

    结合涉黑涉恶犯罪案例,分析涉黑涉恶犯罪的行为特点,并以人格理论、心理防御机制理论、集体无意识理论为基础,从精神分析的视角,对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主体进行研究,得出涉黑涉恶犯罪人格结构中本我的快乐追求和超我的制约失效、心理防御机制的不合理动用、集体无意识的错误性引导等原因,导致涉黑涉恶犯罪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凸显于公众视野。由此,监狱对涉黑涉恶罪犯的教育应积极重塑黑恶犯罪主体的健康人格,促使其动用成熟的心理防御机制,对集体无意识进行良性引导,有效推进监狱管理和教育工作,为涉黑涉恶罪犯的教育改造提供新思路。

    2022年02期 v.37;No.221 19-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0K]
  • 罪犯与警察:监狱亚文化研究范式演进的两种进路——文化主体视角下中国监狱亚文化研究范式回顾与反思

    汪前臣;

    以罪犯话语为中心的监狱亚文化研究在2010年前后成为中国监狱学研究领域的热点,而“监狱亚文化”主体是谁的问题仍未达成共识。在范式兴起中出现了“罪犯”还是“监狱”的指代分歧之后,监狱亚文化研究经历了“罪犯”亚文化为何的范式争辩,罪犯生活场景刻画的范式解题,并通过“大监狱”范畴实现了在研究对象上的范式扩张。当下“警察”主体亚文化研究之不足则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事实上,警察与罪犯在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建构中的必然互动,决定了警察亚文化研究与罪犯亚文化研究的不可分割。未来监狱亚文化研究不仅要包括罪犯亚文化研究,还要包括警察亚文化研究。完整的监狱警察生活图景和罪犯生活图景才能展示完整的中国监狱社会。

    2022年02期 v.37;No.221 26-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K]
  • 中华传统“文史哲”对罪犯改造的实践探索

    朱本瑜;

    “文史哲”知识对罪犯思想改造具有积极的正向价值意义。监狱通过引导罪犯对“文史哲”必修科目的精读感悟、选修科目的熟读成诵、兴趣科目的特长研修以及利用公共课堂对罪犯启发教育拓宽思维,对从根源上矫正罪犯错误认知有着积极的实践价值。监狱在利用“文史哲”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要客观地看待两个现实:一是罪犯的理解力、感悟力普遍较低的现实状况;二是罪犯羁押刑期参差不齐对教育内容设置方面的现实影响。

    2022年02期 v.37;No.221 36-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K]

信息广角

  • 落实执法责任制下建立完善监狱刑务官制度的思考

    张倩;

    <正>浙江省第二监狱杨剑锋、姜勇、李建淼在《落实执法责任制下建立完善监狱刑务官制度的思考》一文中认为建立监狱刑务官制度的设想符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与“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改革目标和民警队伍“四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具体讲,监狱刑务官是指在监狱现有编制内,根据监狱押犯数量、民警的执法办案数量和执法办案难度等因素来确定执法办案民警的人数,

    2022年02期 v.37;No.221 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4K]
  • 换位思考在罪犯个别谈话教育中的实践应用

    张倩;

    <正>山东省鲁北监狱公维龙、李明熙在《换位思考在罪犯个别谈话教育中的实践应用》一文中提出监狱人民警察应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做好有针对性、成效性的罪犯教育转化工作。文章认为换位思考在罪犯个别谈话教育、在与罪犯深入沟通中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能够缩短心理距离,消除无形之墙;激发罪犯谈话欲望,获取真实感受;减少沟通成本,做到事半功倍。

    2022年02期 v.37;No.221 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6K]

前沿探索

  • 浅论监狱文化中的微电影传播

    韩瑜;

    监狱微电影是监狱工作和监狱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也是对监狱人民警察形象和监狱工作的有效宣传方式,越来越多的监狱开始重视微电影的拍摄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监狱微电影创作及传播的日渐普及有其契机和客观原因,但也遇到了发展瓶颈,今后需要在专业化、剧本创作及传播方面进一步提升,以寻求突破。

    2022年02期 v.37;No.221 41-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0K]

刑事法学与犯罪防控

  • 死刑令交接过渡期“发现新罪”问题引发的法律思考

    刘文斌;

    死刑令从最高人民法院核发后,经高级人民法院中转,至中级人民法院接收前的过渡期,存在行政化单向交接、高级人民法院权能发挥不足、期限相对不统一、执行路径与效率机制存在争议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由于死刑待决犯心理的特殊性,其可能有意无意借助各种法律漏洞拖延执行周期,客观上为死刑的正常执行以及监所管理带来挑战。基于人道主义、谨慎司法与维护法院组织体系稳定性等价值考虑,在死刑令下达后执行前阶段高级人民法院面对待决犯又犯新罪如何处理问题上,应继续比照适用有关“发现漏罪”的现行规定。但同时为提高司法效率,防止司法资源浪费,杜绝“以钱延命”、故意制造新罪拖延执行、扰乱监所秩序等问题,建议赋予死刑令下达后执行前阶段的高级人民法院实质审核决定权,对又犯新罪等情况按一定标准进行繁简分流处理。同时建议通过推动传统法文化对相关制度空白的实践递补机制正式化,建立统分结合的待决死囚灵活务实监所管理体系等途径,实现对相关问题的有效回应。

    2022年02期 v.37;No.221 46-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K]
  • 权利行使的刑法学思考——从中日刑法的判例与学说展开的分析

    赵雁;徐洋洋;

    刑法学中的权利行使是指财产权利以不正当的财产犯罪手段行使。通过确定权利行使与财产犯罪的界限,可以为公民的自由提供一个保障。比较中日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关于命题“权利行使与财产犯罪的界限”的议论,可以发现,其论述集中在“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犯罪法益”。然而,权利行使与财产犯罪的界限可以有新的解读,即在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语境下,权利行使是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所以,权利行使与财产犯罪的界限需要以违法性为中心去提出标准,以法律关系的维度和手段行为的维度去进行判断。

    2022年02期 v.37;No.221 53-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0K]

高级警官论坛

矫正教育

  • 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社会支持工作研究——以J省P监狱为例

    张建钊;

    服刑人员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虽有个体因素差异,但“社会化失败”是其共同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监狱的重要任务就是完成对服刑人员的强制再社会化。J省P监狱在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社会支持工作方面有诸多实践经验,对其深入调研挖掘,有助于改善监狱工作机制,让更多的服刑人员在监狱中得到有效的惩罚和改造,最终以合格公民的身份回归并融入社会,实现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2022年02期 v.37;No.221 79-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0K]
  • 关于女犯学习需求的调查报告

    徐婉雯;

    罪犯的服刑生活大致可以分割为三大部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和休闲娱乐,而学习就像一条线将三者贯穿。罪犯的学习途径十分多样,不同的罪犯也拥有不同的学习需求。了解不同种类罪犯的学习需求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丰富充实其服刑生活,有利于帮助其在将来更好地回归社会。女犯对学习有自己独特的需求,对她们的学习活动安排要充分考虑到性别差异。

    2022年02期 v.37;No.221 87-9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K]

犯罪与罪犯心理

  • 罪犯监禁反应的矫治对策探析

    吴开杰;

    监禁反应是监狱在押罪犯中客观存在的亚文化现象之一。近年来,罪犯发生监禁反应的现象明显增多,对监管安全带来诸多困扰和危害。立足监狱依法履行职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对具有监禁反应罪犯的现实表现特点,继而实施有针对性的矫治、教育和改造,不仅仅有益于确保监管安全,有益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其更大的意义和作用或将有益于实现再犯罪预防功能,并提升监狱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2022年02期 v.37;No.221 94-9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2K]
  • 重整羞耻干预对我国服刑人员矫正的适用性分析——基于一项对罪犯的实证调查

    刘宁;

    为探讨重整羞耻干预对服刑人员的适用性,随机选取247名男性服刑人员,采用羞耻量表、愤怒量表和身体与言语攻击分量表进行测评。相关分析显示,羞耻感与愤怒、身体和言语攻击呈显著的正相关,愤怒与身体和言语攻击呈显著的正相关。回归分析发现,服刑人员的羞耻感能够显著正向预测其攻击行为,且愤怒在两者间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综上可知,羞耻干预并非适用于国内服刑人员的矫正,它可能会产生意料之外的负面结果,即增加个体的愤怒和攻击水平,阻碍矫正的进程。

    2022年02期 v.37;No.221 99-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1K]

中国刑罚与监狱史

  • 梁柏台劳动感化思想研究

    殷导忠;高亭;

    梁柏台主导了工农革命根据地时期的立法工作,组织建立了司法机关、司法程序,并创立了劳动感化制度,提出了政治教育、劳动教育、文化教育和人道主义待遇等一系列主张,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阶级性和进步性,对新中国监狱的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深入研究梁柏台劳动感化思想的形成、主要内容、精神内核及历史贡献,对今天中国监狱工作仍有启示和借鉴价值。

    2022年02期 v.37;No.221 130-1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K]

外国监狱制度与学说

  • 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重返问题及思考

    张桂荣;

    随着大多数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逐步释放,这些人能否顺利融入社会,是否会继续参与暴力极端组织、团体或者继续从事极端主义活动,实施再犯,是各国政府必然面临的问题。近年来,联合国有关机构以及有关国家开始关注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重新融入问题,联合国有关机构向会员国发出有关促进暴力极端主义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倡议,相关国家立足本国实际,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实践探索。基于暴力极端主义罪犯重新融入社会面临问题的特殊性,应明确促进暴力极端主义罪犯重新融入的具体目标,发挥监狱、政府、民间社会与非政府组织、家庭、社区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的作用,采取综合性措施,共同促进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重新融入,减少其再犯。

    2022年02期 v.37;No.221 136-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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